我是二十七歲的佺。
我所就職的公司,上班時間在早上十一點左右,晚上星星正開始顯得耀眼時,才是我的下班時間。
晚上的八點半到十點,是一般餐廳的打烊時間。每次晚餐之際,我時常成為一家餐廳的最後一名客人。
我負責推銷我們公司的產品,以及洽談與其他同業之間的合作,時常在臺灣各地奔波,這次,我剛結束與對方的會談和相關談話,正在臺北市信義區的忠孝東路商圈尋找晚餐。
即使是號稱不夜城的臺北市,平日接近九點的夜晚,街頭上的人潮也不多,閒逛起來相當舒適。很想趁閒暇多逛點地方,但如果再不找一家餐廳吃飯,恐怕就要一家一家的打烊了吧?雖然二十四小時的店家越來越多,吃久了也會膩和厭煩,我也到了會講究食物的年紀了。